来源:工信部 作者:收藏2017-05-16 11:13
根据《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及《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为加强船舶行业规范企业动态管理,工信部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中国船级社组织专家于2016年开展了已公告的船舶规范企业的评估审查。经专家对企业资料审查以及部分企业的现场核查,共有10家企业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应整改的情况。请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并在完成整改后将有关情况报我部装备工业司。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