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阿特斯阳光电力 作者:收藏
2017-01-06 15:20
工业头条获悉,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以下简称“阿特斯”)于2017年1月3日发布新闻称,旗下全资子公司阿特斯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能源集团公司下属的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完成一项太阳能光伏电站的销售协议,该销售协议共包含两座位于江苏省的太阳能电站,总金额约2.23亿元人民币(约3220万美元),于2016年12月30日完成交易,阿特斯希望在2016年第四季度损益表的“其他收益(费用)”中,计入该销售所得和账面价值差。

责任编辑:K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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