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字转自微信公众号:幸福武钢,原标题为:冒用马董名义发表公开信,很好玩吗?
小编的话
近来,网络上流传起钢铁企业老总的“公开信”。最开始是日照钢铁公司,后来是包钢,从前天开始竟然是武钢,而且言之凿凿地打上马国强董事长的姓名。今天,小编就来和你说说冒用董事长的名义发表公开信这件事儿。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大约一周前,网上出现了《日照钢铁董事长杜双华发公开信宣布减产减员》,随后,日照钢铁集团紧急辟谣。不久,包钢也发现网上流传《包钢集团董事长发公开信减产》,他们果断报警,逮住了传谣者。前天,一些职工微信群里有人传播《武钢集团董事长马国强致全体职工的公开信》。
这三封公开信内容大体一样。开头是对市场的绝望,中间是被迫减产裁员的悲壮,最后是对于未来的信心和誓言。只不过把公司名称和董事长的名字替换了一下而已。
自从“幸福武钢”小编10月31日发布了《.十月里关于武钢的谣言,你信了几个?》(点击标题可以查看原文)后,很多员工都知道这封公开信是编造的,但仍有一部分员工将信将疑,还有少数党员干部私底下津津乐道,四下传播。这可不是小事。
先看日照钢铁集团是怎么处理的。 11 月30 日,日照钢铁集团发表紧急声明,称此文系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形势下,杜双华董事长的一篇内部讲话,并非该公司当前真实经营信息。声明说,该公司相关部门正在核实虚假信息来源,如再有媒体或个人通过网络等相关渠道进行转载,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再来看看包头钢铁公司是怎么处理的。12月4日,包头新闻网发布消息称:包头市公安局已经抓获6名涉嫌传播谣言的的违法分子,其中4人已被刑事拘留,2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5日拘留,并罚款500元。
没错,小编没有吓唬你,冒用董事长的名义发布公开信是违法行为。
首先,这三封公开信分别涉及三个不同的钢铁企业,但里面的“亏损”数据和“减产裁员”政策如出一辙,而且直接发布未经证实的“减产裁员”消息,引发企业员工、社会和舆论的关注和恐慌,属于“传播虚假信息 ”行为。咱们来看看传播虚假信息涉嫌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怎么样?还觉得冒用董事长的名字发布公开信好玩吗?
没错,钢铁行业正处在冰冻期,武钢现在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但是,越是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期,我们越是要一心一意求生存,凝心聚力谋发展。在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地共度难关的时候,散布这些谣言的人真可谓是别有用心。这里小编送大家九个字共勉:
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
小编还想啰嗦几句。这个明显一看就是谣言的消息,很多普通职工都不相信,可少数党员干部还津津乐道,甚至私下传播,这实在是党的政治规矩不允许的事情。
叔叔可忍,婶婶不能忍啊!
越是在困难时期,党员干部越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谣言,为武钢的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这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觉悟。
事实上,想知道武钢的改革举措,很简单,多看看《武钢工人报》和武钢电视台的新闻就行了。
什么?有时身边没有报纸和电视?
那就拿起手机,打开微信,看看幸福武钢吧,幸福武钢会在第一时间将公司的改革方针和政策告诉大家。只要经常看幸福武钢的,基本没人相信这个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