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与阿里巴巴签逾12亿元重大合同,上交所提出三点质疑并要求公司披露

2017-03-10 09:46来源:工业头条作者:

 3月9日,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与阿里签订逾12亿元的重大合同收到问询函。

上交所要求公司披露三方面的事项:
一、张北合同效力追索至2015年10月1日,请结合数据中心建设业务的经营模式,补充说明截至目前才签署相关项目合同的原因,是否存在倒签合同的情况。
二、公司于2017年2月8日挂牌上市,但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重要合同”一节中并未披露上述重大合同,请公司核实《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张北合同的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三、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业务服务流程,公司项目需合同确认后才进入项目实施。请公司补充披露张北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情况,以及张北合同具体的洽谈、签署过程,是否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业务服务流程相一致,并详细说明原因。
3月8日,数据港发布了一则重大合同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张北)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张北小二台一期数据中心项目合作协议》。
该标的具体为,由张北数据港在位于河北省张北县小二台镇政府北侧、黄洋洼村西侧(张国用(2016)第0726号,项目土地占用面积约39,995平方米)的数据中心向阿里提供数据中心托管服务。
经测算,合同服务期内,数据中心服务费总金额约为12.75亿元。
责任编辑:T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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