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座电站、480万个充电桩带动建设大潮来袭,看看你有什么机会?
11月17日,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四部委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通知。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
根据我国在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等领域的汽车增长趋势,结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经测算,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超过20万辆,电动出租车超过30万辆,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超过20万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超过430万辆。
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经分类测算,2015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38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62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438座,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30万个,城市公共充电站2397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0万个,城际快充站842座。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 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新增超过43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以满 足基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新增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城际快充网络,新增超过800座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
其中的重点任务中明确指出,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及出租等 专用场站配建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 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 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 务平台为支撑,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 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同时还要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加快标准完善与技术创新、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开展相关示范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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