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资委出新政:考核省管企业负责人,多了这项内容!

2017-08-13 13:20来源:山东省国资委作者: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省管企业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国资近日出台了《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对省管企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考核的意见》,这将对引导省管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对省管企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考核的意见》将省管企业负责人完成新旧动能转换任务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主要内容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考核,坚持聚焦“四新四化”、分类考核和激励约束三条原则
二是确定了企业引进高新技术项目,企业与央企、世界知名企业、品牌合作的情况,“四新产业”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资产证券化,高端人才引进和全员劳动生产率(或人均创利)六个具体考核项目,并明确了各个项目的考核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三是明确了考核权重,根据企业承担新旧动能转换任务的轻重,按照30%-40%的权重计入经营业绩考核总分。

责任编辑:K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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