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地方实体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工作启动

2015-12-09 17:11来源:工业头条作者:工信微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142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理事会(下称理事会)原则通过《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首期基金设立方案》,为调动地方积极性,决定率先在地方启动实体直投基金设立工作。
在基金设立过程中,申请地方政府参与出资的地区,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理事会办公室提出发起设立基金申请并推荐1家基金管理机构,由理事会办公室组织评审,报理事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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